近日,浙江部署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
深入推進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是服務長江經濟帶建設的關鍵舉措,也是助推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不久前,省交通運輸廳等五廳局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明確爭取利用兩年時間建立健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推動水運全面綠色轉型,全面提升船港城防污設施,加強全過程數字化監(jiān)管,大力推廣港口岸電使用。
尤其,針對船舶污染物“裝不進、接不了、轉不出”等突出問題,浙江將優(yōu)化重點環(huán)節(jié)設施、設備,提升接、轉、運整體處置能力。在船舶方面,在完成100至400總噸船舶改造基礎上,持續(xù)推進100總噸以下船舶改造,確保在明年實現本省籍船舶全面達標;在港口碼頭方面,各地將迅速開展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能力評估,今后新建和改擴建碼頭,必須按要求配置環(huán)保設施,堅決杜絕非法碼頭、不達標碼頭等問題。
目前,浙江建設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體系試點項目已入選交通強國建設優(yōu)秀試點項目。其中,長興縣已初步建成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示范,在構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體系、推動港口轉型升級、提升水運發(fā)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