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間,中船科技發(fā)布公告稱,已于當日收到控股股東中船集團的通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下發(fā)了文號為國資產權[2019]459號的批復。
該批復的主要內容包括:第一,原則同意中船科技本次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的總體方案;第二,本次資產重組及配套融資完成后,中船科技總股本不超過116793.1974萬股,其中中國船舶工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國資)、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資)和中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國資)分別持有39367.0702萬股、2872.7521萬股和16596.6139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分別不低于33.71%、2.46%和14.21%。
回溯到中船科技8月中旬發(fā)布的《發(fā)行股份購買資產交易書》(草案)等公告,《證券日報》記者發(fā)現,彼時中船科技擬作價21.1億元,通過發(fā)股與現金相結合的方式購買海鷹集團100%股權。
與此同時,中船科技擬向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fā)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募集配套資金總額不超過11.2億元。
從最終股權結構看,中船科技和海鷹集團可謂“一家人”。目前,中船集團直接持有中船科技37.38%股份,間接持有3.9%的股份,為中船科技的控股股東。而海鷹集團的股權則由中船集團和其控制的下屬公司中船電科直接持有。預計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船集團對中船科技的合計持股比例有望達到57.64%。
從體量看,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而將海鷹集團納入合并范圍后,中船科技也有望實現業(yè)績增長。中船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此舉有望幫助上市公司提高整體盈利能力。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中船科技該重組方案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后方可實施。